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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是一个涉及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领域的复杂过程。以下是整理的相关信息:1.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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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是一个涉及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法律法规领域的复杂过程。以下是整理的相关信息:

1. 股份转让的基本要求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股份转让的审批流程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

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出让方即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其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 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

上市公司非国有股协议转让过户须知要求,只限于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含5%),且仅限于法人之间一对一转让,不得将股份拆散,不得通过公开拍卖(司法拍卖除外)或者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形式进行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该公司股份的,应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或出具中国证监会豁免发出收购要约的批文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 股份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总结

以上信息概述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的基本要求、审批流程以及特殊规定。请注意,具体的审批流程可能因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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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审批发布于:2024-06-05 11: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