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控股公司股东,公司注销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摘要:公司注销控股公司股东在注销公司时,控股公司的股东是否需要签字取决于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公司注销控股公司股东
在注销公司时,控股公司的股东是否需要签字取决于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然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注销流程
以下是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带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具体的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进行公司注销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会计师事务所,以确保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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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司注销控股公司股东,公司注销能否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发布于:2024-06-16 09: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