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分公司注销留抵税额怎么处理

摘要: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方法当分公司注销时,如果存在未抵扣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1. 视为留抵税额不退税根据

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方法

当分公司注销时,如果存在未抵扣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1. 视为留抵税额不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的通知》的规定,如果纳税人因倒闭、破产、解散、停业后销售的货物,应按现行税法的规定征税。对于纳税人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征税后出现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后不足抵扣部分,税务机关不再退税。同样,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 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

如果企业直到注销都没有抵扣完,可以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转入存货成本,在清算所得税时扣除。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结算应缴未缴税款

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办理结算应缴未缴税款,不能收回的欠款作损失处理,并缴还税务登记证件、发票及其购买簿和金税工程设备等。

4. 法律主体消失后的债务承担

分公司注销后,其法律主体已经消失,如收回欠款则由存续法律主体(如总公司)承担权利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分公司注销后还有应交的税金,包括未抵扣的增值税,这些债务可能会转移到总公司。

5. 提交注销清税申请

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机关提出注销清税,主管国税、地税主管机关联合办理注销清税。这是为了确保所有的税务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的基本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由于税收法规可能会更新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获取最新的指导。

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分公司注销未抵扣增值税,分公司注销留抵税额怎么处理发布于:2024-07-13 09: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