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尚有债权—公司注销后发现还有债权
摘要:公司注销后还有债权问题怎么解决公司注销后还有债权问题可以向股东表示异议债权。公司注销的规定程序不胜感激: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权问题怎么解决
公司注销后还有债权问题可以向股东表示异议债权。
公司注销的规定程序不胜感激: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在宣告结束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组建破产公司,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专门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参与管理、清理过、估价、处理、分配;
3、破产财产分配,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商讨实际,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后由清算组详细执行;
4、清算就此结束,去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书面临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主动地网站通知、递交承诺,企业自己实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去向社会公告拟去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召集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6、登记机关一一定时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牵涉到外商投资企业的也要推送内容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7、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
8、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给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不胜感激:
1、假如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分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则股东大会可以确定的人员组成;
3、在破产正式宣告后,清算组成员由法院重新指定建立;
4、债权人会议充当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上帝债权人的利益,而又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而也不能管理和清偿破产人的财产。
公司去申请注销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对应的申请材料,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财产通过清算,出具或者的清算报告。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单独设置或则分立,登记事项突然发生办理变更的,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队伍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提高也可以会减少注册资本,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了后,清算组应在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或人民法院最后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强制停止。
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肯定由清算组通过清算,然后把由或则的负责人来承担责任,并肯定不会紧接着公司的注销后而消失不见。明确的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看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临时驻扎费用、税金后将近偿付所有的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其余由全体股东明确的出资比例或公司章
【法律依据】
:《我们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除外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a选项顺序债务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归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未缴纳的除前项规定除了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大多数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并不能债权同一顺序的清偿没有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遵循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算出。
【
温馨提示
】
以上解释,仅为当前信息增强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小心接受参考!
如果没有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一番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具体一点沟通。
债权人公司注销后公司存在的债权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联合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方法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遗留债权牵涉内外两层法律关系:在对外关系上,遗留下来债权表现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在对内关系上,遗留下来债权表现出来为公司其余资产分配权,股东通过出资比例确认分配份额。在公司被办理登记销户、公司法人资格暂时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不对清算中未全面处理的债权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重整的,应当在重整事由又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就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是股东大会判断的人员组成。多次逾期不成立清算组通过清算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更改无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并且清算。人民法院应当不受理该去申请,并及时参与清算组通过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无关的公司未讨还的业务;(四)税务检查所欠税款这些清偿过程中再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如何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残余财产;(七)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在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再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消息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正常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在只能证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及时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时债权期间,清算组不敢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公司注销后尚有债权—公司注销后发现还有债权发布于:2024-05-20 11: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