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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公司后面产生的债务需要原股东偿还吗?您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责任的股权转让:一、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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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未实缴出资转让股权,公司后面产生的债务需要原股东偿还吗?

您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责任的股权转让:

一、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如果在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内,股东未完全出资也不认定其股权有瑕疵,故在此期限内,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受让人均无需承担出资责任。

二、此转让为有权处分、有效行为。

三、法律责任

(1)转让人的出资责任并不能因此被免除。

(2)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与原股东共同承担对公司的补足及对债权人的赔付责任。

(3)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股东未实缴出资,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

股权转让公司欠股东【股权转让公司欠股东的钱】

即①补充性: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清偿,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才能向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追究责任;②有限性: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③欠缴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已经承担的总金额达到了出资总额的,其它债权人不得再以相同理由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股东股权转让后是否还承担公司债务

不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能转让,假如已经持股一年,则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进行自由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欠债后股东全部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股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协议双方当事人,其效力并不能及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因此,公司的债权人仍然只能要求公司承担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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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股权转让公司欠股东【股权转让公司欠股东的钱】发布于:2024-04-22 1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