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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 股东 组成,每一个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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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 股东 组成,每一个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 公司 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 一般不能随意转让。如果涉及特殊情况需要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需重点说明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转让具有咨合性和人合性的双重特征,即在“咨合”的基础上,又具有较大程度的“人合”因素。基于这个原因,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 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受让权。因此,如果股东想将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得到其他股东书面声明其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此之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才能进行转让股权的谈判,签定《股权转让合同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具备下列条款:转让金额、转让股权的交割期限、合同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双方还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全部资金划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咨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股权转让自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属性,也是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另外,《公司法》还对具有特殊身份的股东股权转让做了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 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及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我国法律对其做了更严格的规定,要求其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如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商独自经营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因股权转让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的,还必须符合《我们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又如,需由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产业,股权转让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或者非中国国有企业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再如,除非外方投资者向中国投资者转让全部股权, 股权变更 不得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还必须经法定手续才能正式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批准设立该企业的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转让而变更股权的,应向审批报送下列文件: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原合同、章程极其修改协议;3.企业批准证书和 营业执照 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定的并经其他书面认可的 股权转让协议 ;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另外,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时, 协议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转让股权的分额及其价格; 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 4.受让方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 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转让股权涉及到转让方、受让方及原股东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公司本身和第三人的利益。 因此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谨慎制作所需文件,最好由娴熟有关 法律法规 的律师介入,帮助资信调查,起草有关文件,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法律客观:
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区别第一,交易场所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场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第二,交易形式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通过转让股票进行的。记名股票是以背书进行转让;无记名股票是以直接交付给受让人进行转让的。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除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以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进行外,对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国有股权转让的交易形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第三,对股东转让限制的不同。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没有在一定年限内禁止其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但根据《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第四,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申报其所持股份的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他们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还可做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而对于这些人员所持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小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小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领取《 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二)变更 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 公司章程 修正案、股东会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 身份证 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五)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股份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 股份有限公司 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近几年也是不断的提高,那么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但是企业在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也要遵循公司法,如果要将原先公司的股份进行转让或者出售,首先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让的和途径,避免出现任何的财产损失。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法律依据:《我们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怎样转让股权
1、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新的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二、股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三、股份转让与持份转让是怎样界定的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四、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五、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5、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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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股份认购转让业务公司—股份认购转让业务公司有哪些发布于:2024-05-10 10: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