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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购河北的保险代理公司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转让流程追加:第一步:最后确认信息,去确认基本信息达标。第二步:签署协议:再确认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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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收购河北的保险代理公司
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转让流程追加:
第一步:最后确认信息,去确认基本信息达标。
第二步:签署协议:再确认并签订委托协议付意向金。
第三步:全面尽职调查:收购方进场后对转让后方公司做财务尽职调查。
第四步:正式地协议:尽调没问题啊正在需要变更,不符合规范退款或更换标的。
第五步:股权变更:尽调没问题啊拿定主意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第六步: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第七步:资料交接:交接公司绝大部分材料。
【特别注意】:尽调后股东双方要签属债权债务协议,尽量的避免隐性债务后期直接出现根本无法厘清关系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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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河北保险经纪公司
麻烦问下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公司牌照对外转让查找事宜不胜感激:
一、转让流程:
1、去确认信息,最后确认基本信息符合标准;
2、公司签订协议:去确认并签定委托协议付意向金;
3、尽职调查:收购方先进场对对外转让方公司做尽职调查;
4、临时协议:尽调没什么问题就开始变更手续,不符合规范同意退款或可以更换标的;
5、股权变更:尽调绝对没问题头绪工商,税务,银行,社保等变更;
6、保监变更:保监局股东,去注册地,高管等变更;
7、资料交接:交接公司大部分材料。
二、尽调主要网上查询内容:
1)目标公司无债权债务纠纷
2)目标公司无出了问题银行贷款
3)目标公司无法院讼诉
4)目标公司未拖欠工人工资
5)目标公司不欠税漏税
6)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及业务资质真实合法
7)目标公司在之前经营过程中未不可能发生过集体抢白现象
8)目标公司无监管处罚记录
9)别的对目标公司经营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影响的情形
三、对新股东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收购要求无行政处罚,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小于出资额;
2、法人股东出售那些要求不优先选择实业公司大量收购,尽可能避免私募、P2P等理财类公司;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大于1出资额;
四、保监报备申请新高管要求:
1、高管人数一人;
2、高管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经济行业三年以上,无违法犯罪,无行政处罚等;
五、转让价格:
具体价格要看是哪几个区域的,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广西省;各个省,各个标的的价格都有差异,具体详细据标的来定。
保险经纪全是全国性的,注册地北京最少,具体详细看牌照情况,另外卖方报价。全是可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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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保险公司要多少钱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防范保险风险,据《我们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全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如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据《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内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是由“中国保监会”)审核批准办事机构的,依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合法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可以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凡经中国保监会审核批准拿来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在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均可以参照本规定。
第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从事行业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及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
第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人授权许可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时,其做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全部。
因授权一概不知,给他人会造成损害的,保险人承担责任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不拒绝履行去代理职责或拒绝履行代理合同义务不要什么约定,而给被代理人照成损害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就没代理商权、凌驾于代理商权的或去代理权强制停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普通机电设备的保险代理活动,未经许可被代理人民事法律行为的,由保险代理机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相对人有理由也许保险代理机构有做代理权的,该保险代理活动比较有效,由保险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按照法律规定对保险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
第七条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不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办事机构。
第八条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个左右吧的合伙人,另外具高或则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要什么法律规定的合伙协议;
(三)不出资不敢高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名称和住所;
(五)具有条件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六)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再不低的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七)法律、行政法规那些要求拥有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办事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应具备a.条件:
(一)有2个以下至50个200以内的股东;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敢较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条件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五) 亿股《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擅入少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具体的要求应具备的其余条件。
第十条办事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什么c选项条件:
(一)有5个不超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条件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敢最多才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四)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五)持有《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擅入较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
(六)有符合国家规定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要求拥有的以外条件。
第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的国家规定名称中应当及时乾坤二卦“保险代理”字样。
第十二条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没法想投资于保险代理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敢成为保险代理机构的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
第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保监会审查。
本规定所称的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保险代理机构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内容和除开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去考察谈话、考试等。谈话应当由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记录,谈话记录应经考察公司人和被实际考察人双方签字。申报材料、考察公司谈话记录、考试成绩作为被实际考察人任职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与中国保监会对被实际考察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一并卡内被考察人的任职资格档案。
第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持有《资格证书》外,还应符合下列选项中条件之一:
(一)本身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业保险代理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二)本身非经济、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外贸保险或去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从事保险代理或查找工作10年以上的,其学历要求可尽量多入户条件。
第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分为筹建和装修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六条再申请试办保险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向中国保监会递交a.材料:
(一)正在筹建申请报告;
(二)筹建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机构发展思路、近三年的业务发展计划和盈利情况预测等;
(三)机构框架,包括资本金、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组织机构等;
(四)正在筹建方案;
(五)筹办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筹建负责人简历船舶概论亲书署上的无不合法犯罪记录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具体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的筹建负责人应当由要什么c选项条件:
(一)更具大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保险代理或去相关工作经历;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别的不良记录。
第十八条中国保监会自发来组建材料之日起,在三十天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受理申请。依法回绝受理登记的,应那就证明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受理后的,依据本规定进行审查,自收到消息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正在筹建申请人应有如何确定审批筹建的决定,解除合同的通知申请人;不审核批准筹建的,应那就证明理由。
第十九条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同意筹办保险代理机构的,应在成立筹备组,并于审批之日起六个月内成功筹建工作;逾期按要求完成筹建工作或未至少开业标准的,原审批文件不自动终止。
保险代理机构在筹建期内再不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完全没有保险代理活动。
第二十条能够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可向中国保监会给出开业可以申请,并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业申请报告;
(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三)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四)高级管理人员报审材料;
(五)员工名册、员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或合伙人名册、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公司股东单位财务印章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报告、资本金入帐原始凭证复印件;
(八)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
(九)营业场所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证明文件;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中国保监会没有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中国保监会自接到符合要求的开业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天内进行验收,在三个月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是审核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装修开业申请人;不审批刚开张的,应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申报材料应按中国保监会法律规定的格式呈报。
第二十三条经批准装修开业的保险代理机构应按规定领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全称《许可证》)。
保险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执行中国保监会制定出的许可证管理制度。可以申领或遗失补发《许可证》后应在中国保监会指定你的报纸上应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组建后未依法将近六个月未刚开张的,的或开业后无法歇业连续六个月不超过的,中国保监会可驾驶证降级其《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有效期满六十天前向中国保监会再申请补领《许可证》。可以申请机构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保监会可婉拒凭此换证《许可证》;未获得中国保监会补领的《许可证》的,不得不再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第三章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的a选项事项需报国务院中国保监会审批同意:
(一)修改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二)变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
(三)变更股东或合伙人;
(四)进行变更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
(五)进行变更组织形式;
(六)变更住所;
(七)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八)变更手续业务范围;
(九)变更公司或企业名称;
(十)分立、合并;
(十一)重新整顿、公司破产;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要求申请报批的别的变更事项。
第二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散、申请撤销和破产的,应向中国保监会交回《许可证》,并在中国保监会更改的报纸上不予公告。
第四章从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中国保监会统一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人员也可报名考试参加考试。
第二十九条凡是从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者,也可向中国保监会再申请去领取《资格证书》。申请能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交a.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文件;
(二)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三)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以下的政府机关开具证明的以往行为证明材料;
(四)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第三十条再申请能领取《资格证书》应符合a.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高全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人品端正、行为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申请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相当严重的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条件中国保监会法律规定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的,中国保监会可就授予荣誉其《资格证书》,具体一点办法另行约定如何制定。
第三十二条《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统一印制,禁止变造、乱涂乱写、借出、出租和转让。
第三十三条《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的认定,却不是本身注册执业可以证明的效力。
第三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应按中国保监会规定,不受从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
第三十五条《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以下全称《执业证书》)是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保险代理活动的证明文件。
第三十六条《执业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由保险代理机构你们负责申领。
保险代理机构岂能向未提出《资格证书》的员工签发《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陆续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应主动地开具《执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因违返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而造成处罚,并被不准进入直接进入保险行业的人员,已我得到《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机构岂能发证书《执业证书》,已颁发证书《执业证书》的,保险代理机构应负责收手《执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600400红豆股份《执业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终止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保险代理业务或转聘至另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时,保险代理机构应将其《执业证书》放下。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四十条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由中国保监会审核认定。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扣减的经营区域内积极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第四十一条经中国保监会审批,保险代理机构是可以销售下列选项中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依据什么保险公司的委托,去代理咨询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第四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在展业过程中不得有下列选项中行为:
(一)与属于非法从事外贸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
(二)远超中国保监会核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三)超越授权范围,损害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伪造证明、散布虚假信息,或借用那些手段损害同业的信誉;
(五)侵占资金、割走保险费;
(六)向客户做不实宣传,被误导客户投保;
(七)顾忌与保险合同关联的重要情况或不如实回答向投保人请转告投保声明事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八)凭借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余不正当手段自我催眠、引诱或限制他人股权转让协议保险合同;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行为保险公司;
(十)法律、行政法规证实的以外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保险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在继续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内容明确告诉客户无关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住址、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四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应与所代理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委托代理合同。
第四十五条保险代理业务的保费收入这个可以由投保人再未交付保险公司,或由保险代理机构代收款。
保险代理机构邮寄费保费的,应当及时开设专业独立的保费邮寄费帐户,保险代理机构再不挪用公司资金、侵犯该帐户上的资金。
第四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代理业务的详细记录,逐笔记录客户名称、代理的险种、代收款的保费收取手续费时间和解付时间、找代理商佣金的交纳金额及时间等内容。
第四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对直接收取的保费,应在口头约定的时间内进行解付。
第四十八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保守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第四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与被找代理商保险公司中止代理关系后,应按约定将被代理保险公司的某些单证、材料及未解付的保费等物归原主被找代理商的保险公司。
第五十条保险代理机构类别繁多业务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重新开启之日起可以计算,再不最多才十年。
第五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去对付其工作人员参与定期培训,每年专业培训时间当日累计再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五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进行保险公司代理人可以办理保险代理业务时,保险公司可那些要求保险代理机构向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具体数额和缴纳由双方协商。
第五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应按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额的5%缴存营业保证金,或按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去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保险代理机构应在刚开张后三十天内将开业保证金足额缴存到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经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也可以以中国保监会信任的有价证券缴存营业保证金。
未经过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保险代理机构再不借助其缴存的营业保证金。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当由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统一上报关联报表、资料。报送材料的各类报表、资料应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向中国保监会统一报送的各类报表、资料应神秘、确切、求下载。
第五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后六十天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相关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为出具的证明的审计报告及别的有关事项的说明。
前款所称会计师事务所应要什么a.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三年以上,还没有不良记录;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健全;
(三)有1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第五十七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按那些要求提供给有关资料。
第五十八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代理机构通过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或企业暂设、变更手续事项的报批手续;
(二)资本金或出资额;
(三)营业保证金、职业责任保险;
(四)业务经营状况;
(五)财务状况;
(六)信息系统;
(七)管理和内部控制;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九)中国保监会其实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罚则
第五十九条触犯本规定,擅入办事机构保险代理机构的,对其予以彻底取缔,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元以内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第六十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的措施其他谎言欺骗手段而额外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在筹建或装修开业的,已取消其筹建资格或吊销《许可证》,并处予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以内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保险代理机构私自单独设置、分立、解散队伍或破产的,给予警告,被处5万元以内30万元200以内罚款;情节严重的,没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证件《许可证》。
第六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擅自变更名称、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注册资本金或出资、住所、股权结构或出资比例、股东或合伙人的,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内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有a.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任职资格而擅进任命高级管理人员;
(二)未经中国保监会表示同意以临时负责人名义及正常途径指定你高级管理人员;
(三)因特殊情况经中国保监会同意下来指定你的临时负责人,其实际任期达到3个月;
(四)未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手抄报高级管理人员重新任命决定或高级管理人员纪律处分决定。
第六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超出审核确定的业务范围或经营区域开展业务活动的,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修改业务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
第六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在筹建期间从事外贸保险代理业务活动的,给予警告,被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元以内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不合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后筹建资格。
第六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与非法经营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个人不可能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的,给予警告,处以其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上罚款。
第六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发放《执业证书》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1万元左右吧5万元200元以内罚款。
第六十八条保险代理机构用来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包括以外不正当手段不强迫、引诱或取消他人签订的协议保险合同,或采取的措施非正在此时手段接受不公平的竞争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元以内罚款,有不合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则驾驶证降级《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挪用、侵占保费的,给予警告,处以警告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元以内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的或吊销执照《许可证》。
第七十条保险代理机构在重新开启代理关系后,未按约定向被找代理商保险公司房产交付众多单证、材料的,给予警告,处予1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的或驾驶证降级《许可证》。
第七十一条保险代理机构在业务经营中虚假信息,造成损害他人信誉,会造成正常的影响的,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不超过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保险代理机构超越授权范围,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或合谋他人欺诈委托人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1万元左右吧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第七十三条保险代理机构存在虚假出资也可以抽逃出资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予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以内罚款;情节严重的,驾驶证降级《许可证》。
第七十四条保险代理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供给欺骗的的或顾忌不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资料的,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200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
第七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向客户公开披露虚假或不实信息,误导客户投保的,也可以向客户顾忌与保险合同关联的重要情况、不含糊其词向投保人带句话投保声明事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左右吧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驾驶证降级《许可证》。
第七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未按本规定暂设其它的保费邮寄费帐户,或未建立起详细点的业务记录的,给予警告,处以警告1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修改业务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执照《许可证》。
第七十七条保险代理机构未按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给予警告,处予1万元左右吧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第七十八条对严重违反本明文规定的行为负有然后责任的保险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可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整改给以撤换,吊销《资格证书》。
第七十九条对严重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再责任的保险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视情节严重,取消其一定期限内至使终身的任职资格。
第八十条不违反本规定,回绝或伤害到中国保监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处以警告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证件《许可证》。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一条在中国境内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外资保险代理机构范围问题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能参加的关联国际条约另有明文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本规定要求并提交中国保监会的门类丰富材料,以中文文本时间计算。
第八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你们负责解释和直接修改。
第八十四条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此前颁布的或者保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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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转让河北保险代理公司—转让河北保险代理公司怎么办理发布于:2024-05-22 13: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