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不需要了好注销吗

摘要:货车营运证怎么办理注销?营运证持有人凭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证到发证地交通运输管理局办理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

货车营运证怎么办理注销?

营运证持有人凭身份证、驾驶证、营运证到发证地交通运输管理局办理注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拓展资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运输公司不需要了好注销吗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怎么注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1、携带需带材料:

(1)《道路运输证》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是不同的,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住宅是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之用的。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

2、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需符合行业低注册资本要求,注册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符合注册资本低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股东有缴纳注册资本的义务,注册资本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证后,方能登记入工商注册信息;

3、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在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比如,酒类销售就需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

4、公司股东、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有身份证,且在工商及税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关于这股东等的详细要求规定,可参考工商局的《企业告知承诺书》;

5、财务人员要求:

公司注册完成后,每个月需做帐和报税,因而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财务人员身份信息。在发票购买时,需办理“发票管理员证”。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携带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运输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法律分析:1、先去所属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2、预约国税注销号办理公司注销,要看是否有核定税种,发票是否缴销,有无欠税行为

3、预约地税注销,要提供租赁合同或备案证明,是否申报个税,缴纳印花税,等通知。

4、国地税注销完毕,再回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

5、带上国地税、工商注销材料到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6、销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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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运输公司不需要了好注销吗发布于:2024-02-01 19:2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