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注销要好久

摘要: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必须要登报后才能注销吗?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清算结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必须要登报后才能注销吗?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是不需要登报的。

个人独资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办理注销申请材料:

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自行清算的,由投资人签字;法院指定清算的,由被指定的清算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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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

4、属于法院指定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个人独资公司注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独资公司注销的流程”的解答如下: 人独资企业依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 清算 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条件: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 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 继承 ;  3被压吊销 营业执照 ;  4、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出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委托 代理 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 身份证 复印件(本人签字);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受到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被,做出核准登记或者帮准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经登记机关登出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出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流程图 个人独资 企业清算 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制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登出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申请注销登记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备 注    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审核表受 理 情 况受理人及受理日期 受理通知书文 号 核 定 情 况注销登记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核定人及核定日期 设立(变更)登记决定书文号 归档人及归档日期 执照收缴情况 备 注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中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注销

法律主观:

人独资企业依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 清算 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条件: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 继承人 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 继承 ;3被压吊销 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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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个人独资公司注销要好久发布于:2024-04-08 12: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