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诉讼北京再审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摘要:您好: 企业股权转让是重大事项,首先需要企业内部股东的同意,一般他们都有优先受让权的;无论怎么样,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正式的合同

您好: 企业股权转让是重大事项,首先需要企业内部股东的同意,一般他们都有优先受让权的;无论怎么样,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正式的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

您所述的内容比较简略,从法律上分析,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议网络),如果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满足这些情形,合同就有效,双方就要履行;既然您说了“无效”两个字,那是不是意味着法院已经判决了?如果是的话,要根据这个诉讼程序,比如是一审,还是二审等,来确定你是采取上诉、申诉的手段;但如果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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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如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行的纠纷。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时,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进而将影响相应股东的利益。

变更公司登记直接关系到股东资格的确认与股权的行使,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且实践中存在大量此类纠纷,故制定该案由。

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适用】处理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33条及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8、2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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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司股权变更诉讼北京再审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发布于:2024-04-10 11: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