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优雅商标注册【柏林优雅商标注册了吗】
摘要:一个圆圈里面一个R是什么啊是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
一个圆圈里面一个R是什么啊
是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其中,R是REGISTER的缩写)。
有的商标右上角加注TM,TM是TRADEMARK的缩写,美国的商标通常加注TM,并不一定是指已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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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
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
1、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2、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百度百科—注册商标
百度百科—商标专用权
雅格柏林注册过商标吗?还有哪些分类可以注册?
雅格柏林商标总申请量1件
其中已成功注册0件,有1件正在申请中,无效注册0件,1件在售中。
经我们知识产权统计,雅格柏林还可以注册以下商标分类:
第1类(化学制剂、肥料)
第2类(颜料油漆、染料、防腐制品)
第3类(日化用品、洗护、香料)
第4类(能源、燃料、油脂)
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
第6类(金属制品、金属建材、金属材料)
第7类(机械设备、马达、传动)
第8类(手动器具(小型)、餐具、冷兵器)
第9类(科学仪器、电子产品、安防设备)
第10类(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成人用品)
第11类(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
第12类(运输工具、运载工具零部件)
第13类(军火、烟火、个人防护喷雾)
第14类(珠宝、贵金属、钟表)
第15类(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第16类(纸品、办公用品、文具教具)
第17类(橡胶制品、绝缘隔热隔音材料)
第18类(箱包、皮革皮具、伞具)
第19类(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20类(家具、家具部件、软垫)
第21类(厨房器具、家用器皿、洗护用具)
第22类(绳缆、遮蓬、袋子)
第23类(纱、线、丝)
第24类(纺织品、床上用品、毛巾)
第26类(饰品、假发、纽扣拉链)
第27类(地毯、席垫、墙纸)
第28类(玩具、体育健身器材、钓具)
第29类(熟食、肉蛋奶、食用油)
第30类(面点、调味品、饮品)
第31类(生鲜、动植物、饲料种子)
第32类(啤酒、不含酒精的饮料)
第33类(酒、含酒精饮料)
第34类(烟草、烟具)
第35类(广告、商业管理、市场营销)
第36类(金融事务、不动产管理、典当担保)
第37类(建筑、室内装修、维修维护)
第38类(电信、通讯服务)
第39类(运输仓储、能源分配、旅行服务)
第40类(材料加工、印刷、污物处理)
第41类(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娱乐服务)
第42类(研发质控、IT服务、建筑咨询)
第43类(餐饮住宿、养老托儿、动物食宿)
第44类(医疗、美容、园艺)
第45类(安保法律、婚礼家政、社会服务)
商标的具体概念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
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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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注册商标是否具有欺骗性?近日,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下称塔牌公司),与中粮长城酒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酒业公司)之间的纠纷,再次为商标申请人敲响了“欺骗性商标”的警钟。
近日,双方纠纷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法院认定第号“塔牌 手工冬酿PAGODABRANDDONGNIANG及图”商标(下称争议商标)在除黄酒以外的其他核定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生产时间等特点产生误认,其使用在米酒、清酒、黄酒等第35类商品上具有欺骗性。
至此,双方纠纷暂告一段落,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最终被撤销,而且被判令针对中粮酒业公司就争议商标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注册商标遭遇被无效危机
记者了解到,塔牌公司于1995年1月注册成立,2013年10月被认定为传统纯手工绍兴黄酒酿造示范基地。
争议商标由塔牌公司于2012年5月10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后经异议程序准予注册,2013年8月14日核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葡萄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黄酒、料酒、烧酒等第33类商品上。
2016年2月2日,中粮酒业公司针对争议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争议商标使用在酒类产品上是对产品制作工艺、加工、品质的直接描述,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同时,“手酿”系列商标系中粮酒业公司独创,其对“手酿”商标享有在先使用权利,争议商标与其已经在先使用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手酿”与“黄中皇手酿”等系列商标构成近似,系对其商标的抢注,损害了其在先使用权。
此外,争议商标的注册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争议商标的注册将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悉,在法定期限内,塔牌公司并未向商评委进行答辩。
2016年10月28日,商评委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认为,争议商标整体并未直接表示核定使用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等特点,亦不属于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中粮酒业公司没有其将“手酿”作为商标单独使用的证据,而且争议商标与中粮酒业公司所主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黄中皇手酿”系列商标在呼叫、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塔牌公司并未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中粮酒业公司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但是商评委认为,争议商标注册使用在葡萄酒、黄酒等酒类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其标明的商品是在冬天手工酿造而成,进而对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生产时间等特点产生误认。综上,商评委裁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塔牌公司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塔牌手工冬酿”产品检验报告、“塔牌手工酿造”工艺介绍、“塔牌手工冬酿”黄酒所获得的荣誉等证据,据此主张该公司的“手工冬酿”产品系在冬天低温状态下采手工酿造工艺酝酿而成,“手工冬酿”系列产品具备争议商标表现的特点,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是否具有欺骗性得以厘清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手工冬酿”是酒类商品的一种加工工艺和方法,意为“手工冬天酿造”,塔牌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生产的黄酒采用了手工酿制的方法,争议商标的描述既没有背离商品的固有特性也没有与事实不符,所以争议商标不具有欺骗性。
同时,争议商标中的“塔牌及图”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没有直接联系,具有较强的显著性,虽然“手工冬酿”是酒类商品的一种加工工艺和方法,但相关公众系通过商标整体进行商标识别,在“塔牌及图”具有较强显著性的情况下,争议商标不宜被认定为不具显著特征。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所作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商评委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手工冬酿”是一种加工工艺,用来描述指定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等特点。争议商标中的汉字组合“手工冬酿”在该标志中相对独立,为其显著认读部分。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葡萄酒、烧酒等酒类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制作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商标由中文“塔牌”与“手工冬醸”、英文“PAGODABRANDDONGNIANG”及图形组合而成,“塔牌”与“手工冬醸”均属于争议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
虽然“手工冬酿”是黄酒商品的一种加工工艺和方法,但依据在案证据不足以认定争议商标在黄酒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生产时间等特点产生误认。
但是,争议商标在葡萄酒、米酒、烧酒等其他核定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的制作工艺、加工、生产时间等特点产生误认,争议商标在上述商品上的使用具有欺骗性。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商评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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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柏林优雅商标注册【柏林优雅商标注册了吗】发布于:2024-05-17 1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