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不发工资—分公司注销后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摘要:没有发工资公司现在已经注销了怎么办如果属于正常注销,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属于违法注销,可以追究出资人责任要求支付工资。缴费人办理参保

没有发工资公司现在已经注销了怎么办

如果属于正常注销,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属于违法注销,可以追究出资人责任要求支付工资。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一、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二、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三、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注销和设立登记相反,设立登记先要去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登记再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不发工资—分公司注销后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具体要看你属于国税局管还是地税局管,或者双方共管户

如果是地税局直管户,只需要注销地税的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共管户的话两边是可以同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要系统里没有欠税,发票都已经缴销了或者未领购发票,注销是很快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注销了,拖欠的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前没有清算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承担责任,支付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也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一般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受理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老板注销公司员工工资没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分公司注销不发工资—分公司注销后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发布于:2024-04-07 14: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