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摘要: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法律主观:公司注销后,若是经过依法清算的,债务应当已经处理完毕,不需要任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

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后,若是经过依法清算的,债务应当已经处理完毕,不需要任何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依法清算就注销的,债权债务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破产注销后债务谁承担

公司破产注销后债务公司来承担。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公司在注销之前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后得到的公司财产就需要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公司注销后如果没有清偿完全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

3、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注销公司需要的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公司在注销之前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后得到的公司财产就需要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如果存在抽逃出资、瑕疵出资等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公司注销后如果没有清偿完全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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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注销债务由谁承担责任】发布于:2024-03-22 10: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