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股东诉权—公司注销后股东的诉讼管辖

摘要:公司注销了被起诉有用吗公司注销起诉一般没有效的。因为公司注销,直接导致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丧失,提起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但若因公

公司注销了被起诉有用吗

公司注销起诉一般没有效的。因为公司注销,直接导致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丧失,提起诉讼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但若因公司恶意注销,或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直接负责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维权。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一、起诉后公司注销应怎么办理

起诉后公司注销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案件。起诉的原告想要维权的,应该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再次起诉。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二、注销了分公司能起诉吗?

可以的,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三、注销的公司是否能当被告

注销的公司是不能成为被告的。公司注销之后,就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注销的公司不符合条件,无法起诉该公司。若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足或者注销后有公司财产剩余的,可以起诉该公司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

公司注销股东诉权—公司注销后股东的诉讼管辖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诉讼中被告公司注销后,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1、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 公司的股东 、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 2、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期间公司注销如何处理

可能存在的三种处理情况:

第一种情形是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发现当事人公司被注销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变更被注销公司的股东为本案当事人继续审理本案。

第二种情形是一审程序终结后公司被注销的,二审法院应中止审理,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变更被注销公司的股东为本案当事人继续审理。

第三种情形是一审法院未发现公司在诉讼期间已注销并作出实体判决,二审审理时才发现公司已注销的,此时由于一审时公司已经注销丧失诉讼主体资格和民事主体资格本应由其股东继承诉讼,因此原审存在遗漏当事人的程序错误;同时鉴于注销公司的股东并未参加一审诉讼,若在二审追加为当事人有损其审级利益,因此二审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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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公司注销股东诉权—公司注销后股东的诉讼管辖发布于:2024-04-02 12: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