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会计凭证保留,注销后会计凭证保管年限
摘要:公司注销后关于会计凭证的保留问题,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
公司注销后关于会计凭证的保留问题,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这意味着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不能被随意销毁,而是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不同的企业性质(如私人企业、国企)可能有不同的会计凭证保留时间要求。私人企业通常需要保留2-3年,以便追缴未结清的债权债务;而国企则通常需要保留10年以上,以方便今后遇到某些事项时查阅。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具体来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均需根据不同类别保留相应的时间。
在公司注销时,会计凭证和财报等资料仍需要保留,并且保留年限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具体的保留年限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一般需要保留30年;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也需要保留30年;而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需要保管5年;纳税申报表需要保留10年等。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等资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留,具体的保留年限应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司而言,遵守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是履行法律责任的体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admin,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公司注销会计凭证保留,注销后会计凭证保管年限发布于:2024-07-20 09: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