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商标注册复审时间

摘要: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流程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是指当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时,原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

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流程

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是指当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时,原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的过程。以下是详细的复审流程:

1. 申请人资格

驳回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 申请的时限

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 申请复审的书件

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等。

4. 评审规费

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处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6.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并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并再予驳回。

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

商标注册复审所需材料

在进行商标注册复审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

需要提供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的说明,主要突出商标的知名度。

3. 企业简介

提供企业简介,以便说明企业的背景和业务范围。

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列出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以证明企业在业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提供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以证明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市场表现。

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企业在媒体上的曝光度和宣传效果。

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产品的外观设计和特色。

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提供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例如合同、销售单据等。

以上是关于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的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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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滨江区商标注册复审,商标注册复审时间发布于:2024-06-14 09:37:41